日前,最高人民法院面向全国高校接收第三批法律实习生的推荐。2016年11月1日,学院发布《报名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批法律实习生通知》,至截至时,共有9位同学提交的申请通过初审。11月23日下午,学院法律实验与实践教学中心组织了面试,着重从学习成绩、科研能力、组织纪律、面试表现四个方面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价。根据面试结果,核实申报材料的相关情况,并报学院同意,拟向最高人民法院推荐以下两名同学为法律实习生:
孙秋晓(2015级法学硕士研究生)、丁璐(2015级法律硕士研究生)
如有异议,请自即日起至11月26日18时向法律实验与实践教学中心联系,邮箱:lawyerleo@126.com。
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法律实验与实践教学中心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