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以来,先后免费接待我校师生和周边社区居民法律咨询120余人次,并成功代理了或正在代理消费者状告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及南方航空公司航班取消索赔案、我校部分师生状告法国圣梦美容中心消费欺诈索赔案等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公益性诉讼。日前,位于我校中财大厦二层的模拟法庭已经正式启用,作为模拟法庭配套设施的法律咨询接待室,也将从2008年6月15日开始自周一至周六全天候开放,作为我校法律援助中心的社会服务窗口开始对外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现将法律咨询接待室接受电话咨询和来访的具体时间公告如下(如遇假期调整接待时间另行通知):
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法律咨询接待室办公地址:中财大厦二层模拟法庭北侧
咨询电话:62288151 咨询信箱:law@cufe.edu.cn
特此公告。欢迎全校广大师生、教师家属及学校周边社区居民前往咨询。法律援助中心将联合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等合作机构为前来咨询的广大师生、周边社区居民及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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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法律援助中心
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法律援助协会
2008年6月13日
附: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制度
为充分发挥我校法律援助中心的维权职能,体现我校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师生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精神,特制定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制度。
一、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无偿法律咨询服务。
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法律援助中心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提供无偿的诉讼或仲裁代理服务:
1、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或者暂住证的;
2、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经济困难标准参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或生活保障线标准执行)。
三、法律援助中心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公民涉及的下列案件可以提供无偿的诉讼或仲裁代理服务,但在代理过程中的实际开支(包括诉讼费、交通费、文印费、通讯费等)必须由当事人自行负担: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或与用人单位发生其他劳动争议的;
6、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
7、本中心认为其他确需提供法律援助的。
考虑到有关国家司法机关对刑事诉讼的特殊规定,本中心原则上不提供刑事案件的代理或辩护服务,但可提供相关法律咨询。
四、法律援助中心实行严格的接待登记制度,对当事人的到访及电话咨询热情接待并认真进行登记,尽可能现场给予当事人答复意见。特殊情况下需要进一步研究查证的将在一周内给予当事人答复意见;对符合援助条件的的法律业务可以为当事人无偿进行诉讼或仲裁代理服务。对较复杂或不符合援助条件的的法律业务,可以为当事人联系相关律师事务所提供有偿法律服务。
五、法律援助中心代理诉讼或仲裁案件均在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具有律师资格的资深教师或相关合作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的指导下进行,确保办案质量。
六、法律援助中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对法律援助中心的接待服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